今天上午按照教研室的要求,听了专题二的学习,聆听了华东师范大学崔教授和朱教授所作的《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》报告,感觉别有一番新意。新课程改革已走过了很多年,心中也有许多的困惑,苦于找不出答案而迷茫。正处在迷茫的状态的我听了报告后忽而眼前一亮,顿觉心头豁然开朗。
一、明确了对于“教学”的认识
以前的认识:教学是人类所从事的一种特殊的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,这种活动有其明确的目的性。也就是说,通过教学活动,要达到一个预期的目标。因此,在教学设计时,我们必须明确,通过有目的的教学活动,我们期望达到的教学目标是什么,即期望学习者通过学习,在起点能力基础上,获得什么样的终点能力。
现在的认识:
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不是要求所有教师教学标准化,而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,教学内容和课程标准的简单对应。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是,是学习结果/教学目标源于课程标准,评价设计先于教学设计,指向学生学习结果的质量。标准、教学、评价必须具有一致性。
二、明确了对“教学目标”的认识
崔允漷认为:目标是指预期的学习结果/行为变化,它决定了教学活动的方向,并确定了教学评价的依据。克拉克认为,教学目标是“目前达不到的事物,是努力争取的、向之前进的、将要产生的事物”。教学目标是指教学活动预期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。实际上,教学目标是人们对教学活动结果的一种主观上的愿望,是对完成教学活动后,学习者应达到的行为状态的详细具体的描述。它表达了学习者通过学习后的一种学习结果。教学目标的表述应是明确的、具体的,可以观察和测量的。因此,应使用明确的语言表述教学目标。如表述不清。将影响教学策略、教学媒体的安排和采用,将影响教学质量和学习者的学习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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